青海康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“灵芝提取物”企业标准备案
青海康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“灵芝提取物”企业标准备案
根据金沙js06c《关于规范保健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青保食协字【2017】015号)、《食品安全法》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,金沙js06c组织相关行业专家进行评审、经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30日网站公示20个工作日,青海康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的保健食品原料“灵芝提取物”企业标准及编制说明未收到任何异议,现予以备案。
备案号:Q6301019B(2019)
评审专家:卢挺、贾彩惠、刘亚蓉、丁晨旭